2018年1月10日晚,唐县政府主管领导约访一名乡镇重点信访职员,进一步懂得诉求,讲清政策,沟通思维。11日清晨0时20分许,座谈停止。因为时间较晚,唐县政府办支配司机安某送其(上访人)回家。1时10分许,司机安某在返回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其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110,及时对被撞者进行救治,并配合交警部分对事故进行考察。
责任编纂:张岩
一、1月11日凌晨约0时20分约访重点信访人员结束后,由于时间较晚,唐县政府主管领导就在办公室休息了。
三、当事副县长是在1月10日21时约访一名乡镇重点信访人员,至1月11日凌晨约0时20分座谈结束,属于正常工作,没有违背纪律。
原题目:政府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河北唐县回应
二、因为时光较晚,唐县政府主管引导请求政府办派车将上访人送回家。县政府办负责人临机部署司机将上访人送回家。
事故发生后,唐县县委、县政府责成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全力做好被撞者家眷善后工作。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置中。
五、出警情形:1月11日1时10分许,唐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由一名民警率领两名辅警敏捷赶到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被撞者已被救护车送医院救治。勘探结束后,唐县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又赶到县医院对伤者进行了登记,并在县医院对事故双方进行了抽血。
经查,被撞者王某某,唐县人,女性,20岁,经县病院挽救无效死亡。驾车司机经测验不饮酒(血液酒精含量为0mg/100ml);被撞者喝酒(血液酒精含量77mg/100ml)。
四、此次是政府办司机畸形履行公务运动产生的意外交通事故,致一人逝世亡,属于个别交通事变,不须要向市里讲演。
中新网保定1月25日电 (记者 吕子豪)25日晚间,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宣扬部就“政府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事书面通报称:
六、1月13日,唐县交警大队委托人证鉴定机构对被撞者尸体进行了检修鉴定。1月15日,唐县交警大队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次事故中的车辆进行速度检验鉴定申请。该鉴定时限1个月,由体系主动天生。车速鉴定实现后才干出具事故义务书。(完)
同时,针对社会层面及死者家属的有关质疑,8634.com,唐县官方做出如下回应: